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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族地区普通话发展,为“一带一路”普通话推广提供智力支持

文章来源:"一带一路”汉语普通话推广培训基地(西北中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27 浏览量:170

2018年10月23日上午,我校国家语委“一带一路” 普通话推广培训基地(西北中心)办公室主任、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杨同军老师,应邀在西北民族大学为来自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抵边乡镇(村队)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的39名党支部书记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讲解》的报告。

在报告中,杨老师首先梳理了我国语言文字的发展与演变过程,介绍了汉语普通话作为今天中国各民族共同语和国家通用语的历史形成过程,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接着杨老师从我国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三大任务——汉字规范化、推广与普及普通话、推广《汉语拼音方案》的角度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和颁布的意义,并就当前我国语言文字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推广普通话是不是要取消方言、新疆地区如何更好地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各位学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最后,杨老师以今年第21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主题“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号召各位学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充分认识到这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是符合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从而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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